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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房屋常識] 房仲被禁止帶看房合理嗎?專家揭「關鍵」:當然無效 [打印本頁]

作者: mahs    時間: 2021-6-16 11:05 PM     標題: [房屋常識] 房仲被禁止帶看房合理嗎?專家揭「關鍵」:當然無效

[房屋常識][房仲被禁止帶看房合理嗎?專家揭「關鍵」:當然無效][好房網][2021-06-05]

疫情嚴峻,管委是否有權力禁止房仲帶看房?為此專家透露「真相」。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不見緩和,大肆衝擊各行各業,靠賣房吃飯的房仲,在這段期間同樣是苦不堪言,因為很多社區都禁止帶看房。不過專家則透露,若中央沒有指示,其實管委會是沒有權力禁止的。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表示,疫情當下,社區全面禁止看屋以及外送員上樓,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地方主管機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之指示辦理。否則,管委會無權以公告方式禁止。

郭紀子指出,管委會旨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然而管委會的職務,就是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或規約所定事項。

因此,管委會涉及全面禁止看屋以及外送員上樓這類社區的共同事務,若在沒有地方主管機關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指示下,因和住戶的權利義務有關,應該要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交由管委會「執行」。絕對不是社區的共同事務由管委會自己決定公告就可以。

另外郭紀子也說,需要提醒管委會的是,在正常狀況下,社區如要規範住戶點外送或仲介帶看,須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進行表決,決議通過後,管委會才能公告施行;若擅自公告施行,則該公告當然無效,任何區分所有權人都無須遵守,區分所有權人可以起訴請法院確認該公告或管委會的決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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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
疫情當下,社區全面禁止看屋以及外送員上樓,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地方主管機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因和住戶的權利義務有關,應該要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交由管委會「執行」。絕對不是社區的共同事務由管委會自己決定公告就可以,房仲被禁止帶看房當然無效。



作者: week3000    時間: 2021-6-17 04:38 PM

現在看房 別人會怕很正常 所以沒甚麼好覺得怪的
作者: vespa568    時間: 2021-6-18 07:09 PM

疫情當下要帶看房地基本上是略減的!但是還是有些會這疫情之間購房的也是有的所以房仲還是會跟社區管理會溝通!也是會有漏洞
作者: light_off_on    時間: 2021-7-3 10:17 PM

不管怎樣能忍先忍一忍~非必要的行為真的可以先暫緩
要賺錢等到大家都健康平安都還不遲~
作者: jasonoh    時間: 2021-7-5 11:57 AM

還是要大部分住戶同意啦~畢竟也是外面的人進來社區~
作者: dod666    時間: 2021-8-6 10:52 AM

社區有好的管委會一定會討論才實施,在非常時期就算是要賣房,屋主或是房仲也只能盡量配合,
但疫情過後,賣房時多少還是須要房仲的存在,總之就是要互相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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