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或 安全提問
 註冊
|註冊|登錄

伊莉討論區

搜索
感激所有對伊莉作出奉獻的人尊貴會員無限觀看附件圖片伊莉需要你的贊助和支持
office20いつまで情欲古式3216250euphoria25 hoursr life v

休閒聊天興趣交流學術文化旅遊交流飲食交流家庭事務PC GAMETV GAME
熱門線上其他線上感情感性寵物交流家族門派動漫交流貼圖分享BL/GL
音樂世界影視娛樂女性頻道潮流資訊BT下載區GB下載區下載分享短片
電腦資訊數碼產品手機交流交易廣場網站事務長篇小說體育運動時事經濟
上班一族博彩娛樂

[簡]狼與辛香料 Merch

[繁]魔法科高中的劣等

(4月新番)[繁]格林童

[繁]無職轉生 第二季1

[繁]無職轉生 第二季1

[繁]轉生貴族憑鑑定技
動漫交流の佈告欄動漫新資訊綜合動漫討論區新番動漫討論區動漫輕小說國漫韓漫系列Fate系列轉生/穿越系列
京都動畫(京阿尼)系列作品聲優園地分級萌動學術院綜合討論&新版宣傳科幻/魔法類討論戀愛/校園類討論奇幻/冒險類討論推理/靈異類討論
運動/競技類討論動漫討論歷史回憶區動漫精品交流COSPLAY交流初音家族VocaloidACG 動漫隨意貼圖HCG-H動漫隨意貼圖漫畫分享版
BT動漫下載區動畫下載區(上傳空間)動畫下載區(會員制空間)動畫高清光碟下載區(上傳空間)動漫音樂下載(上傳空間)動漫音聲&ASMR下載區(上傳空間)動漫音聲&ASMR下載區(會員制空間)動漫套圖下載區(上傳空間)
H 動畫下載區(上傳空間)H 漫畫下載區(上傳空間)H 漫畫下載區(會員制空間)中文H漫畫貼圖日文H漫畫貼圖英文H漫畫貼圖動漫下載求檔&問題區
查看: 11076|回復: 0
打印上一主題下一主題

[漫畫]延續「通靈王」,武井宏之&禦上裕真強強合作漫畫「JUMBOR」連載始動 [複製鏈接]

  版 主

球球 未來真理之門發明者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帖子
4467
積分
75207 點
潛水值
180863 米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0-7-18 12:44 PM|顯示全部樓層|倒序瀏覽
若瀏覽伊莉的時侯發生問題或不正常情況,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I.E)。


武井宏之是日本著名的漫畫家,他的出道作品「Death Zero」和「佛Zone」等或許並不是非常出名,但是後來一部「通靈王」讓他一炮走紅名噪一時。雖然他的漫畫的內容都是和神怪有關,不過隨著閱歷與經驗的增長,他的畫功也在不斷進步創新中。在他的作品「通靈王」走紅之後,業界評價稱他在不久的將來會和「海賊王」的漫畫家尾田榮一郎一起,成為新一代的日本漫畫代言人。如今,由禦上裕真原作腳本、武井巨集之作畫的連載作品「JUMBOR」在近日發售的集英社漫畫雜誌「Ultra Jump」上正式開始了連載。

「JUMBOR」講述了一位重型機器人“JUMBOR”,也就是Genba diode的謎一般的事蹟,以及他和另一位主人公Crow Bar持續戰鬥的熱血漫畫。故事以核廢料堆的世界為舞臺,宣言著要「顛覆現有的世界,創造一個新的世界」的少年們的戰鬥故事就這麼拉開了序幕。這部作品的前作「重裝機甲JUMBOR」曾經於2007年在集英社的漫畫雜誌「週刊少年JUMP」上連載了十周左右。正式因為這部前傳作品獲得了不錯的評價,才有了今天武井宏之老師更加堅定決心的創作。究竟這部作品「JUMBOR」能否達到武井宏之創造的 「通靈王」的高度?我們不妨可以關注一下這部作品。

此外,武井宏之老師的「重裝機甲JUMBOR」的新裝版「JUMBOR 安全版」的上下卷也將發售了,它不僅包含了2007年連載的全10話的漫畫劇情,還收錄有2009年在「Ultra Jump」11月號上發佈的「JUMBOR」前傳預覽劇情以及同樣是這本雜誌在2010年3月號上發佈的「JUNBOR  荒野的床暖房」。


來自:動漫FANS新聞組
...
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分享分享0收藏收藏0支持支持4

使用道具檢舉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Powered by Discuz!

© Comsenz Inc.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上傳和撰寫 侵犯版權(未經授權)、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回頂部